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记者姚志宏 孟靓 通讯员侍苏华报道 今年4月~10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正源行动保健康”药品监督执法大检查活动。在6个月时间内,江苏省各级药监部门先后破获外省某药业公司制售假药羟苯磺乙胺注射液案、淮安井某无证销售假药案、无锡某医院使用“巴曲酶(立血止粉针)”和“善宁(奥曲肽注射液)”假药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活动,实现了药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检查结果表明,由于药监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江苏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和大案要案数量已呈明显下降趋势。
执法检查期间,江苏省各级药监部门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各类药品专项检查与“正源行动保健康”执法检查活动有机融为一体,先后开展了疫苗经营、制售假劣藏药、非法收购药品、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等10多次专项整治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正源行动中,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162起(去年同期为8414起,同比下降近3成),发现假劣药品17175种(次),发现假劣器械3093种(次),取缔无证经营单位528家,限期整改药品企业614家,停业整顿25家。
行动中,各级药监部门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并通过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协作,使许多地方建立了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据了解,在执法检查中,为体现药监部门监督执法的文明形象,全省各地药监部门还十分注重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如扬州市药监局制定了“药械行政处罚的十条原则”,盐城市药监局对办案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积极推行调查、审查、合议、批准、回访五分离,受到行政相对人的好评。